没搞清楚联系对象,退的保险可能一分钱拿不到!
没搞清楚联系对象,退的保险可能一分钱拿不到!退保是保险合同中的一项重要权利,当投保人不再需要或希望终止其保险保障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按照一般规定,在购买保险产品10天或15天内的“犹豫期”,消费者可以全额退保,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段再退保,可能会有一定的损失。一旦确定了想要退保,大多数人都会想着如何让退保损失尽可能小,因此会在网上寻找所谓的“平安人寿投诉客服号码代理退保”。
顾名思义,代理退保就是保险消费者让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退保。但部分机构、组织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可代理全额退保”为由,自行或冒充监管机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等,向消费者推介保险退保业务咨询、代办等经营活动,怂恿、引诱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业务,打着“代理维权”的幌子进行恶意投诉,达到退保索取手续费的目的,同时,个别还会蛊惑保险消费者退旧买新,套取保险销售的佣金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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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平安客户徐小姐在其“亲戚”陪同下,来到某保险公司柜面要求办理保单退保业务。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小董在与徐小姐沟通过程中发现该“亲戚”存在一些较为明显的异常行为:不仅偷偷打开手机录音,还不断地引诱平安人寿投诉客服号码的工作人员用违法违规的方式回答问题。小董推断,徐小姐突然的退保行为其中可能另有隐情,于是邀请徐小姐单独到洽谈室了解情况。小董耐心地劝说讲解,为徐小姐分析退保可能会影响到的利益关系,并给徐小姐看了一些监管部门发布的警惕“代理退保”的宣传视频。
在小董专业的引导下,徐小姐随后承认陪同而来的不是其真正亲戚,自己只是近期无意刷到一则视频,说保险无用,还说有办法可以协助或代为全额退保,不成功的话就不收费,正好自己近期资金周转有点困难,于是有了退保的想法。于是,在小董的专业讲解下,徐小姐停止办理退保业务。
保险的本质是保障,通过合同约定为消费者提供保障服务,这个案例中,徐小姐明显是被第三方恶意代理退保欺骗,如果一旦后续徐小姐身体不适而出险,但保险合同已经终止,出了险以后已无法再恢复效力,徐小姐将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而因此失去了一笔珍贵的理赔金。
“代理退保”行为,是退保中介打着“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旗号的骗局,以此来收取定金、手续费等,一旦陷入圈套,损失的资金很难收回。
如保险消费者在退保中介的唆使下对保险机构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或伪造不实信息恶意诬告,保险消费者可能在不经意间已经参与了违法勾当,可能受到被行政处罚的风险。人生百年,有阳光,也有风雨,保险很重要,买了保险不要轻易退保,更要避开“代理退保”的圈套。有问题,请拨平安人寿投诉客服号码4001-666-333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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