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产作抵押可否直接过户
债务人在借款时,如果债权人要担保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房屋作为抵押物担保。抵押房屋需要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并且办理抵押登记,那么民法典以房产作抵押能不能直接过户?上海房地产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民法典以房产作抵押可否直接过户
房屋抵押有流押条款的,不能约定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时,房屋直接归债权人所有,所以不能直接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一条【流押】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
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一般来讲,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应当包括以上几项,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只担保其中几项,那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抵押是有流押条款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不能约定抵押的房屋直接归债权人所人,所以债务人不还款时,抵押的房屋不能直接过户到债权人名下。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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